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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標準與法規課程案例(編寫:劉士健)
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要通過一起案例,共同學習GB 2760—2024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核心條款。
某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在對某肉制品食品加工廠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工廠的生產車間使用雞肉作為主要原料生產加工肉串,而產品標簽上的食品名稱為“里脊肉串”,配料表上顯示主要原料為豬肉,未體現雞肉;使用鴨肉生產加工“羊肉串”,配料表上顯示原料為羊肉,未體現鴨肉。市場監管人員立即對產品抽樣送檢,檢測結果顯示,有3批次“里脊肉串”檢出誘惑紅,有1批次“羊肉串”檢出日落黃。該企業之所以違規使用日落黃和誘惑紅這兩種色素,其目的就是為了使肉串有“賣相”。同時,檢查人員還發現,該企業使用了部分腐敗變質的原料,采取加入大量食品用香精掩蓋產品腐敗變質的行為。
這個案件中,該企業存在三種違法行為。
第一,用價格便宜的雞肉冒充豬里脊肉,用鴨肉冒充羊肉,屬于典型的摻雜摻假,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和第一百二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摻假摻雜的食品的規定。
第二,使用腐敗變質的原料,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和第一百二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腐敗變質的食品的規定。
第三,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日落黃和誘惑紅,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款和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三款,禁止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規定。
第一,第二種違法行為后續會有專題講解,今天這個案例的重點是講解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問題。
為了規范食品添加劑的使用,保證食品添加劑使用的安全性,世界各國對使用食品添加劑均有相應的法規或標準,GB 2760—2024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是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該標準將食品劃分為16大類,將食品添加劑劃分為23類,并規定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使用范圍及最大使用量或殘留量等內容。
一般情況下,生產企業在使用某種食品添加劑時,首先需要查詢GB 2760表 E.1食品分類系統,確定準備使用這種食品添加劑的食品類別,然后查詢GB 2760的表 A.1 食品添加劑的允許使用品種、使用范圍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殘留量,確定該種食品添加劑在這類食品中的使用范圍和最大使用量,準確稱量后方可投入使用。
以氨基乙酸(又名甘氨酸)為例,通過查詢GB 2760的表A.1,氨基乙酸作為一種增味劑,能夠使用氨基乙酸的食品種類以及最大使用量分別是:預制肉制品(3.0g/kg)、熟肉(3.0g/kg)、調味品(1.0g/kg)、果蔬汁(漿)類飲料(1.0g/kg)、植物蛋白飲料(1.0g/kg),除了以上食品,其他食品則不允許添加氨基乙酸。
本案中的“里脊肉串”和“羊肉串”,通過查詢GB 2760表 E.1食品分類系統后發現,均屬于調理肉制品。通過查詢GB 2760的表A.1,日落黃和誘惑紅的使用范圍中均不包括調理肉制品,所以屬于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違背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
GB 2760規定了食品添加劑使用時的基本原則。
第一,不應對人體產生任何健康危害。GB 2760中的食品添加劑,其使用范圍和使用量均通過科學評估后獲得,任何超范圍或者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都有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本案例中,企業違規使用日落黃和誘惑紅,有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違背了“不應對人體產生任何健康危害”的基本原則。
第二,不應掩蓋食品腐敗變質。遵守GB 2760的規定合法使用食品防腐劑可以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延長食品保質期,但是對于已經腐敗變質的食品,如果通過使用食品添加劑,譬如添加食用香精香料的形式來掩蓋其腐敗變質的真實情況,消費者在食用了這樣的產品后很可能會引發食源性疾病,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對于“禁止生產經營腐敗變質的食品”的法律規定,也違背了GB 2760規定的“不應對人體產生任何健康危害”的基本原則。
第三,不應掩蓋食品本身或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我國之前曾經查處過的“假冒釀造醬油”,實際上是使用色素、增味劑等食品添加劑勾兌而成,沒有任何釀造過程,不法分子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目的就是為了仿照“釀造醬油”的色澤和口味,屬于欺騙消費者的摻假行為,違反了GB2760規定的“不應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基本原則,也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不應降低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食品添加劑其中的一個作用是改善食品品質,其中就包括保持或者提高食品的營養價值,如果使用食品添加劑后,反而降低了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就有違“不應降低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的基本原則。
第五,在達到預期效果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GB 2760中,很多食品添加劑都有最大使用量的規定,在理解“最大使用量”時,并不是一定要在實際生產中按照最大使用量添加食品添加劑,而是指添加的食品添加劑不能超過最大使用量的范圍。在達到預期效果的情況下,使用食品添加劑應該采取“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少用”的基本原則。
第六,在下列情況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劑: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作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提高食品的質量和穩定性,改進其感官特性;便于食品的生產、加工、包裝、運輸或者貯藏。
食品添加劑使用時除了容易出現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外,還容易出現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常見兩種情況,第一,就是加入的單一的添加劑超出了GB 2760規定的最大使用量,譬如由于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計算錯誤或者稱量錯誤導致超量使用;第二,GB 2760的表 A.1列出的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劑(相同色澤著色劑、防腐劑、抗氧化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我們通過一個案例分析來闡述這個規定。
為了提高產品的保質期,有的企業會選擇在一種產品中使用多種防腐劑,譬如山梨酸鉀和苯甲酸鈉都是防腐劑,均可在冰棍類(食品分類號03.03)中使用,如果在冰棍類中單獨使用,山梨酸的最大使用量為0.5g/kg,苯甲酸的最大使用量為1.0g/kg。某企業在冰棍中同時使用了山梨酸和苯甲酸,山梨酸使用量為0.3g/kg,苯甲酸使用量為0.5g/kg,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0.3/0.5+0.5/1.0)=1.1,計算結果超過1,說明已經超量添加防腐劑。
最后一個問題,如果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會面臨什么樣的法律責任呢?
《食品安全法》第124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如果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本次課程講授到此,謝謝大家,再見!
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通過案例分析,共同學習GB 2761-2017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這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1960年夏天,在英國倫敦郊區的火雞養殖場出現了一件怪事,10多萬只火雞莫名其妙地出現食欲不振、羽翼下垂的現象,并且在兩三個月后相繼死亡。經解剖后發現,這些死亡的火雞肝臟有彌漫性充血、壞死、膽管增生和肝出血等癥狀。由于病因不明,這次事件被稱為“火雞X病”。
“火雞X病”導致了極為嚴重的經濟損失,為了徹底查清這種疾病產生的原因,科學家們立刻投入到緊張研究中來。很快,科學家就找到了罪魁禍首—從巴西進口的花生餅粕飼料。在當時的英國,火雞養殖場大多從巴西進口經榨油后剩下的花生餅粕殘渣,因其營養成分豐富而被用于飼料喂食火雞。但是,這一批花生餅粕由于受到黃曲霉菌的污染而發霉變質,黃曲霉毒素聚集在飼料中。10多萬火雞正是因為吃了這些發霉的花生餅粕飼料而死亡。因為當時的技術條件有限,已經無從查起這批花生餅粕飼料是如何被黃曲霉菌污染并產生黃曲霉毒素的。但是,在花生餅粕的加工、儲藏、運輸和喂食的各個環節,只要滿足黃曲霉菌生長和產毒的環境要素,污染在所難免。
在我國也出現過黃曲霉毒素污染食品的事件,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在組織的一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查中發現,上海某企業從泰國進口的一種食品中,黃曲霉毒素B1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市場監管局對該企業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經營產品27672盒,沒收違法所得44.5萬元,罰款人民幣1837萬元。
通過這兩個案例,我們主要討論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什么是黃曲霉毒素B1?
第二,我國對于食品中的黃曲霉毒素B1及其它真菌毒素的限量值是如何規定的?
第三,哪些食品容易污染黃曲霉毒素,應如何預防?
第四,上海某企業被罰款高達1837萬元,其法律依據是什么?
首先,我們講第一個問題,什么是黃曲霉毒素B1?
“火雞X病”發生后,科學家在花生培養基上接種黃曲霉菌并用培養基提取物喂食大鼠和鴨子,發現能誘發動物發生大規模的肝損傷,從而證實了黃曲霉毒素毒性的存在。1963年,科學家通過全合成技術闡明了黃曲霉毒素B1的結構。由此,黃曲霉毒素的面紗漸漸被揭開。
黃曲霉毒素多發于濕熱環境中的食品和飼料,目前已發現的黃曲霉毒素有20多種,根據它們在熒光照射下顏色的不同分為B族和G族兩大類及其衍生物。B表示藍色,這類黃曲霉毒素在紫外光的照射下會發出藍色熒光;G表示綠色,這類黃曲霉毒素在紫外光照射下會發出黃綠色熒光。黃曲霉毒素能導致人類和動物發生一系列急性和慢性健康紊亂,其中黃曲霉毒素B1是黃曲霉毒素中毒性和致癌性最強的一種。黃曲霉毒素B1是一種強效的肝臟致癌物,當人食入它后,可通過血液循環進入到組織和器官中,其中傷害最大的就是肝臟。1993年,世界衛生組織(WHO)將黃曲霉毒素列為1類致癌物,表明有較充分的研究證據支持其對人體具有致癌性。
第二,我國對于食品中的黃曲霉毒素B1及其它真菌毒素的限量值是如何規定的?
GB 2761-2017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是我國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它規定了食品中的6種真菌毒素的限量指標,分別是黃曲霉毒素B1、黃曲霉毒素M1、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展青霉素、赭曲霉毒素A及玉米赤霉烯酮的限量指標。在這個標準中,玉米的黃曲霉毒素B1的限量值是20μg/kg,只要超過這個限量值,就可以判定該產品不合格。
第三,哪些食品容易污染黃曲霉毒素,應如何預防?
GB 2761列舉了不同食品的黃曲霉毒素B1限量指標,包括玉米、稻谷、大米、小麥等谷物及其制品,發酵豆制品,花生等堅果及籽類,花生油、玉米油等油脂及其制品,這也表明了以上食品容易污染黃曲霉毒素B1。
黃曲霉的生產繁殖主要有三個因素,第一,食品基質,譬如它很容易在玉米、花生上生長;第二,濕度,濕度高的地方容易生長繁殖,譬如北方地區濕度低,黃曲霉毒素污染相對就較輕;第三,溫度,黃曲霉生長溫度最低6-8℃,最高44-46℃,最適宜37℃,最適宜的產毒溫度是28-32℃。基于以上分析,在濕熱地區食品中出現黃曲霉毒素的機率更高,當糧食未能及時曬干及儲藏不當時,容易產生黃曲霉毒素。
為了預防黃曲霉毒素B1帶來的風險,就需要我們在貯存環節控制溫濕度,加強對黃曲霉毒素B1的風險監測,以及強化食品安全科普宣傳。
第四,這個案例中,涉事企業被沒收違法經營產品27672盒,沒收違法所得44.5萬元,罰款1837萬元,處罰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呢?
黃曲霉毒素屬于生物毒素,《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生產經營生物毒素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這個案件中,罰款1837萬元,可以推斷貨值金額肯定是超過了一萬元,基于這個條款我們可以推斷,如果按照20倍處罰,該批不合格產品的貨值金額約為91.9萬元,如果按照10倍處罰,貨值金額約為183.7萬元。
本次課程講授到此,謝謝大家,再見!
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通過分析,溝通學習GB 2762-202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這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2013年,某報刊報道了某地出現了大米鉻鎘標事件,經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抽樣檢測后發現,共檢出120個批次大米鎘超標,其中,鎘超標最嚴重的大米接近標準限量值的6倍。
鎘 (Cd),是一種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以化合態的形式存在于自然界中,鎘污染環境后,通過食物鏈的富集作用進入人體,在人體內蓄積到一定濃度時就會引起慢性中毒,首先會使人的腎臟受到損害,另外,在胰、脾、甲狀腺等器官中也會有一定的蓄積,進而鎘會代替骨骼中的Ca2+與人體內的負離子結合,從而引起嚴重的骨質疏松,繼而導致骨軟化,嚴重時會使患者發生自然骨折。鎘還有急性中毒、致癌、致畸作用。
大米鎘含量超標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土壤、灌溉水污染,也不排除加工過程中的污染。在一些有色金屬開采和冶煉業發達地區,相對容易出現鎘污染,在南方酸性土壤中種植的大米,較北方中性和微堿性土壤,鎘更易被富集。
鎘污染,歷史上曾出現過一起非常嚴重的案例,那就是“痛痛病”,是20世紀轟動全世界的土壤污染公害事件之一,發生在日本富山縣神通川流域。20世紀初期,這里的稻米出現普遍生長不良,河里的魚大量死亡的現象。1931年,當地出現了一種怪病,患者最開始的癥狀是腰、手、腳等關節疼痛,后來患者全身各部位都會發生神經痛,骨痛尤其嚴重,嚴重時,患者骨骼軟化、萎縮、四肢彎曲、脊柱變形、骨質松脆,就連輕微的活動都可以造成患者骨折。這種怪病的發生和蔓延,引起人們的極度恐慌,但是無人知道這是什么病,只是根據病人疼痛時不停地喊 “痛啊,痛啊”而稱之為“痛痛病”。“痛痛病”在當地持續20多年,后來也影響到了周邊的地區,據統計最終造成200多人死亡。 這個事件的原因,就是這個地方的工廠排放污水,鎘污染了環境所導致。
GB 2762-202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是我國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它規定了食品中總共13種污染物的限量指標,包括鉛、鎘、汞、砷、錫、鎳、鉻、亞硝酸鹽、硝酸鹽、苯并[a]芘、N-二甲基亞硝胺、多氯聯苯、3-氯-1,2-丙二醇,譬如,大米中的鎘的限量值為0.2mg/kg。
我們應該如何防止鎘污染呢?
第一,從源頭上進行控制。“鎘大米”事件讓我們知道,環境污染也會導致食品安全問題。各地方政府應該尊重自然規律,科學合理地制定符合當地情況的地方性法規。
第二,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
第三,生產企業應對自己生產的產品負主要責任,加強生產經營控制,加強檢驗,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誠實守信水平和自覺守法意識。
第四,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督體系,追根溯源,建立起“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食品安全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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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通過《韭菜有機磷農藥中毒》案例分析,一起學習GB 2763-2021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這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相關的法規。
2010年4月份,某地的一些醫院陸續接收到9名患者,患者的癥狀幾乎一致,均表現為頭疼、惡心和腹瀉,經過醫院檢查以后發現,導致疾病的原因是患者食用的韭菜上有機磷農藥農藥嚴重超標。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了調查,找到了原因,當地由于氣溫升高,蔬菜的病蟲害到了高發期,為了防治蟲害,種植戶加大了用藥量和用藥頻率,蔬菜中農藥殘留超標情況開始增多。韭菜在生長過程中,容易遭受多種病蟲的侵害,尤其是韭菜遲眼蕈蚊,喜食韭菜,其幼蟲俗稱韭蛆,它們分別危害韭菜的葉片和根莖,導致韭菜死亡。韭蛆生活在地下,不易殺滅,為了保證殺蟲效果,種植戶會使用甲胺磷、甲拌磷等有機磷農藥,這些有機磷農藥往往具有毒性,又無法在短期內降解,從而導致有機磷農藥中毒事件。
為了嚴格控制食品中農藥的殘留量,我國有一個基礎性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 2763-2021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它對于不同食品中允許的農藥種類和最大殘留量做了明確規定,規定了食品中2,4-滴丁酸等564種農藥10092項最大殘留限量。
GB 2763規定了四個術語和定義。
殘留物,指的是由于使用農藥而在食品、農產品和動物飼料中出現的任何特定物質,包括被認為具有毒理學意義的農藥衍生物,如農藥轉化物、代謝物、反應產物及雜質等。
最大殘留限量,指的是在食品或農產品內部或表面法定允許的農藥最大濃度,以每千克食品或農產品中農藥殘留的毫克數表示,單位是mg/kg。
再殘留限量,指的是一些持久性農藥雖已禁用,但還長期存在環境中,從而再次在食品中形成殘留,為控制這類農藥殘留物對食品的污染而制定其在食品中的殘留限量,以每千克食品或農產品中農藥殘留的毫克數表示,單位是(mg/kg)。
每日允許攝入量,指的是人類終生每日攝入某物質,而不產生可檢測到的危害健康的估計量,以每千克體重可攝入的量表示,單位是(mg/kg bw)。
如何查詢每種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呢?
以本案例中的韭菜為例,我們通過查詢GB 2763的附錄A 食品類別及測定部位,韭菜屬于鱗莖類蔬菜,農藥殘留量的測定部位是韭菜的可食部分,然后查詢甲拌磷的技術要求,鱗莖類蔬菜甲拌磷最大殘留限量為0.01mg/kg,也就是說,韭菜中甲拌磷最大殘留限量為0.01mg/kg。
我國的《食品安全法》四十九條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二十九條對于農藥使用均有嚴格的規定,包括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使用安全間隔期或者休藥期的規定。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國家規定的農作物。
哪些農藥屬于禁止使用的呢?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199號》規定,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藥包括六六六 (HCH)、滴滴涕 (DDT)等。在蔬菜、果樹、茶葉、中草藥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農藥有甲胺磷、對硫磷、甲拌磷等19種高毒農藥。茶樹上禁止使用三氯殺螨醇、氰戊菊酯。任何農藥產品都不得超出農藥登記批準的使用范圍使用。
如果違規使用劇毒、高毒農藥,將會面臨什么樣的法律責任呢?
對于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違法行為,如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進行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并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何防止、減少類似事件的發生呢?
第一,監管部門應該加強對種植戶使用農藥的管理,對違規使用農藥的行為進行嚴格查處,從源頭上進行控制。 第二,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提高生產經營者的誠實守信水平和自覺守法意識。第三,加大農藥使不當使用導致的危害的宣傳,提醒使用者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讓種植戶認識到農藥殘留超標問題的嚴重性。另外,要向群眾說明有機磷農藥的中毒早期的癥狀,以免延誤群眾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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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通過《購買四箱拉菲獲138萬天價賠償》案例分析,共同學習GB 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這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
2016年6月,張某在北京某酒店購買了4箱紅葡萄酒,每瓶單價2880元,共48瓶合計138240元。購物小票顯示酒的名稱為“多哈米隆紅酒08年(拉菲)”,該商品為進口預包裝食品,銷售時僅貼有外文標簽,未貼中文標簽。不久后,張某以進口紅酒未貼中文標簽,沒有標示產地、生產日期、生產地址等信息,也沒有標示國內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為由,將該酒店起訴至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該酒店履行“退一賠十”的法律責任,最終法院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判決酒店退還貨款138240元,并支付十倍貨款賠償金1382400元,共計1520640元。
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到掌握預包裝食品標簽知識的重要性。學習預包裝食品標簽知識,最重要的就是要掌握GB 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我國在食品標簽方面發布的第一個標準是GB 7718-1987《食品標簽通用標準》,然后分別在1994年、2004和2011年進行了三次修訂。現行的GB 7718由于2011年4月20 發布,2012年4月20 實施,新的GB 7718修訂正在進行中。
GB 7718涉及的內容很多,我們今天主要講解幾個核心問題。
第一,什么是預包裝食品?
預包裝食品,指的是預先定量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預先定量包裝以及預先定量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圍內具有統一的質量或體積標識的食品。根據這個定義,判斷一個產品是否屬于預包裝食品,有兩個基本要素,第一,該產品是否預先制作;第二,該產品是否采取定量包裝形式并且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上進行了定量標識。
第二,什么是食品標簽?
食品標簽,指的是食品包裝上的文字、圖形、符號及一切說明物。食品標簽主要有兩種體現形式,第一種形式是直接把文字、圖形和符號直接印刷在食品的包裝容器上;第二種形式則是通過制作不干膠形式的標貼,粘貼在食品的包裝容器上。一切說明物,是一種廣義的說法,包括可以采取吊牌、附簽或者商標等形式。
第三,食品標簽有什么作用?
食品標簽,是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向消費者傳遞產品信息的載體,能夠指導消費者購買食品,同時有利于生產經營企業通過標簽進行自我展示,也便于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進行監管。
第四,GB 7718的適用范圍及預包裝食品標簽包含哪些內容?
GB 7718適用于兩類產品,分別是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簽和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簽。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指的是直接提供給消費者也可以提供給其他食品生產者的預包裝食品,其他食品生產者,指的是食品生產企業或者餐飲企業,這類食品標簽需要標注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和規格、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產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及其他需要標注的內容。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指的是這類產品供應給其他食品生產者(包括餐飲服務)而不會直接銷售給消費者,譬如大包裝形式的味精、調味料等,這類食品標簽需要標示食品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和貯存條件,其他內容如未在標簽上標注,則應在說明書或合同中注明。進口預包裝食品也應按照相同規定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GB 7718-2011不適用于以下產品:一是散裝食品標簽;二是在儲藏運輸過程中以提供保護和方便搬運為目的的食品儲運包裝標簽;三是現制現售食品標簽。以上情形在制作食品標簽時也可以參照GB 7718-2011執行,但是不屬于強制要求。
下一講,我們將會介紹GB 14880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案例分析。謝謝大家,再見!
本次課程講授到此,謝謝大家,再見!
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通過案例分析,一起學習GB 14880-2012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
有一個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的果蔬汁飲料,食品標簽上標注的營養強化劑維生素C含量為220mg/kg被消費者投訴舉報,消費者查詢GB 14880規定后,維生素C使用量應為250mg/kg—500mg/kg,消費者認為該產品維生素C含量不足,要求賠償。該企業的質量負責人問我應該怎么辦。
我們先介紹食品營養強化劑的一些基礎知識,一會再講解如何應對這起投訴舉報。
營養強化劑,指的是為了增加食品的營養成分(價值)而加入到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營養素和其他營養成分,包括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礦物質、維生素等。GB 14880這個標準規定了食品營養強化的主要目的、使用營養強化劑的要求、可強化食品類別的選擇要求以及營養強化劑的使用規定。
在食品中添加營養強化劑的主要目的有四個:
第一,彌補食品在正常加工、儲存時造成的營養素損失。
第二,在一定的地域范圍內,有相當規模的人群出現某些營養素攝入水平低或缺乏,通過強化可以改善其攝入水平低或缺乏導致的健康影響。
第三,某些人群由于飲食習慣和(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現某些營養素攝入量水平低或缺乏,通過強化可以改善其攝入水平低或缺乏導致的健康影響。
第四,補充和調整特殊膳食用食品中營養素和(或)其他營養成分的含量。
一般情況下,食品生產企業在使用某種食品營養強化劑時,首先需要查詢GB 14880表 D.1食品類別(名稱)說明,譬如本案例中的產品名稱是果蔬汁飲料,其在表 D.1中的食品分類號為14.02.03,食品類別(名稱)是果蔬汁(肉)飲料(包括發酵型產品等),然后接著查詢A.1 營養強化劑的允許使用品種、使用范圍及使用量,找到維生素C,就可以查詢到維生素C在果蔬汁(肉)飲料中的使用量為250mg/kg—500mg/kg。
本案例中,果蔬汁飲料的維生素C作為營養強化劑,使用量為250mg/kg—500mg/kg,該產品標注的維生素C含量是220mg/kg,究竟是否合格。
我向該企業質量管理負責人提出了幾個問題。
第一,你們產品生產時維生素C的真實添加量是多少?企業質量管理負責人說是300mg/kg,并把原始配料記錄發給我看,確實是300mg/kg。
第二,你們生產后這個產品有沒有檢測報告,檢測報告上維生素C的含量是多少?企業質量管理負責人說有檢測報告,就是220mg/kg啊。
第三,添加量300mg/kg,加上這個產品本身還會含有維生素C,而終產品中維生素C檢測數據是220mg/kg,差額部分去哪了?
企業質量管理負責人說制作標簽的時候,維生素C的含量值就是參考的檢測報告,沒做分析。
我們回顧一下剛才介紹的在食品中添加營養強化劑的第一個目的,就是彌補食品在正常加工、儲存時造成的營養素損失。維生素C又稱抗壞血酸,是一種水溶性維生素,在生產加工、貯藏過程會分解,所以終產品中維生素C的實際含量低于添加量,是正常的。GB 14880規定的是維生素C的使用量,不是終產品中實際含量。所以標簽上標注維生素C含量為220mg/kg并無不妥。
該企業質量負責人恍然大悟,與消費者充分溝通后,消費者撤訴。通過這個案例,會使我們意識到,掌握食品標準與法規的專業知識,可以讓我們幫助企業解決很多實際問題。
本次課程講授到此,謝謝大家,再見!
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通過實際案例分析,我們一起學習GB 14881—2013《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這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有一個食品企業的新建食品工廠剛剛竣工,邀請我去現場考察,看完現場后,我發現在生產區域內設立了理化實驗室和微生物實驗室,沒有任何分隔措施,屬于嚴重不合格。
該企業的管理人員不服氣,說把理化實驗室和微生物實驗室設置在生產區域是為了便于檢驗,提高檢驗速度。
GB 14881的4.1.4條款,明確規定廠房內設置的檢驗室應與生產區域分隔。在食品工廠設計上有兩個術語和定義,就是分離和分隔。分離,指的是通過在物品、設施、區域之間留有一定空間,而非通過設置物理阻斷的方式進行隔離。分隔,指的是通過設置物理阻斷如墻壁、衛生屏障、遮罩或獨立房間等進行隔離。
企業管理人員問我,為什么GB 14881要設立這樣的條款,要求檢驗室必須與生產區域分隔呢。
理化實驗室實驗過程中,可能產生一些廢氣,并且往往會存放、使用有毒有害的化學試劑,非常容易影響食品安全,另外,微生物實驗室往往會測定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是培養細菌的場所,把微生物實驗室設立在生產區域,很容易導致交叉污染,所以檢驗室必須與生產區域分隔。
除此之外,該企業現場還存在非常多的問題,包括生產區域分區不合理,人流物流交叉,使用的建筑材料不合格等等,該企業不得不整改,因此浪費了很多時間和費用。
我們在建立新工廠時,應該從哪些方面去了解這些具體的要求呢?
答案就是一定要反復學習GB 14881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這個標準。
什么是衛生規范?為了防止食品在生產過程中受到污染,食品生產企業需要一個控制和管理生產過程的系統方法,包括對原料采購、加工、包裝、貯存和運輸等環節進行控制,這些方法標準化以后就是生產衛生規范。
我國于1994年發布了第一個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1994《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強制要求食品加工企業落實衛生規范,2013年該標準改版,目前實施的是2013年的版本。
在管理要求上,GB 14881提出的是對食品生產的最基本條件和衛生要求;在適用對象上,不論生產者是否具備食品生產許可的資格,只要從事食品生產,就必須滿足GB 14881的要求;在適用環節上,從原料的采購,到最終的貯存和運輸,食品生產過程中的各項活動都應滿足GB 1488的要求。
GB 14881—2013版由三部分構成,分別是前言、正文和附錄。前言部分介紹了GB 14881—2013與GB 14881—1994相比的主要變化。正文部分提出了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的具體要求,其內容包括標準的適用范圍、術語和定義、選址及廠區環境、廠房和車間、設施與設備、衛生管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過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檢驗、食品的貯存和運輸、產品召回管理、培訓、管理制度和人員、記錄和文件管理14個部分的具體要求。附錄部分列出了食品加工過程的微生物監控程序指南。
GB 14881規定了食品生產過程中各個環節的通用衛生要求,從而指導、要求食品生產企業提升衛生管理水平,預防食品安全風險,同時,GB 14881也是制定其他類食品生產的專項衛生規范的基礎,是一項非常重要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于該標準涉及到的內容實在太多,我們就不再展開進行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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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通過《元氣森林“0蔗糖”廣告翻車事件》,一起學習GB 28050-2011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這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2021年4月10日,元氣森林通過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在元氣森林乳茶的產品標識和宣傳中沒有說清楚0蔗糖與0糖的區別,容易引發誤解。因此,對產品進行了升級:從2月4日起生產的大部分乳茶產品和3月18日起生產的全部元氣森林乳茶產品,包裝從原來的“0蔗糖低脂肪”改為“低糖低脂肪”。從3月20日起生產的全部乳茶產品,原料中不再含有結晶果糖。
為了迎合消費者怕長胖的心理,現在不少食品標簽上,我們會看到一些宣傳用語,譬如零能量、零糖等宣傳用語,甚至還標注“0蔗糖”,讓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中不含糖。
什么樣的情況下可以宣傳零能量,是真的這個食品沒有一點能量嗎?
什么樣的情況下可以宣傳零糖,是產品配料中沒有添加蔗糖就能宣稱零糖嗎?
這就要需要我們在GB 28050-2011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這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尋找答案了。具體答案我們在最后給大家講解。
營養標簽,指的是預包裝食品標簽上向消費者提供食品營養信息和特性的說明,包括營養成分表、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營養標簽是預包裝食品標簽的一部分。 食品營養標簽是預包裝食品標簽的一個組成部分。
國際組織和許多國家都非常重視食品營養標簽,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先后制定了多個營養標簽相關標準和技術文件,大多數國家制定了有關法規和標準。為了指導和規范食品營養標簽的標示,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選擇食品,促進膳食營養平衡,保護消費者知情權和身體健康,2007年,衛生部出臺了《食品營養標簽管理規范》,并于2008年5月1日實施。2011年10月12日,我國衛生部發布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并于2013年1月1 日實施。
通過實施GB 28050,要求預包裝食品必須標示營養標簽內容,主要有三方面的意義:一是有利于宣傳普及食品營養知識,指導公眾科學選擇膳食;二是有利于促進消費者合理平衡膳食和身體健康;三是有利于規范企業正確標示營養標簽,科學宣傳有關營養知識,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
GB 28050適用于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上營養信息的描述和說明,適用于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簽和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簽。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應按照GB 28050規定標示營養標簽(豁免標示的食品除外);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可以參照GB 28050執行,也可以按企業雙方約定或合同要求標注或提供有關營養信息。需要注意的是,GB 28050不適用于保健食品及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營養標簽標示。
GB 28050中,有個名詞叫做“0”界限值,每100 g 或100 mL食品能量的“0”界限值≤17 kJ,其中脂肪提供的能量≤總能量的 50%,也就是說,只要滿足以上條件,就可以在預包裝食品標簽上標注零能量,而不是指能量值真的為零。
產品中不添加蔗糖,并不意味著該產品是無糖食品。只有當每100g固體食品或者100 mL液體食品的碳水化合物含量≤ 0.5 g 時,才可以宣傳零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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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通過具體案例,一起學習GB 29921-2021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這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我們先來看一個真實案例,2008年9月,美國發生了由鼠傷寒沙門氏菌導致的食源性疾病。根據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統計,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2月17日期間,美國共有44個州報告了642名實驗室確診病例,其中9人死亡。通過流行病學調查,調查組最終確認美國花生公司位于佐治亞州布萊克利工廠生產花生醬是導致本次疾病的食品,致病原因是沙門菌污染了該工廠生產的罐裝花生醬。
沙門氏菌是一種廣泛存在于食品中可感染人和動物的病原菌,作為食源性疾病病原體中最為危險、發病占比最高的一類致病菌,每年會造成大量食物中毒事件。
GB 29921-2021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標準中,將沙門氏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金黃色萄球菌、致瀉大腸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和克羅諾桿菌屬(阪崎腸桿菌)列為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規定了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指標及其限量要求和檢驗方法。這個標準適用于GB 29921表1類別中的預包裝食品,不適用于執行商業無菌要求的食品、包裝飲用水、飲用天然礦泉水。需要提醒各位同學的是,這個標準適用對象是預包裝食品,不包括散裝食品。
GB 29921的表1中顯示,沙門氏菌容易污染的食品類別非常多,包括乳制品、肉制品、水產制品、即食蛋制品、糧食制品、即食豆制品、巧克力類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飲料、冷凍飲品、即食調味品、堅果與籽類食品和特殊膳食用食品。
本案例中的花生醬屬于堅果與籽類食品,沙門氏菌的檢測方法是GB 4789.4,樣品的采集和處理按GB 4789.1執行,花生醬中的沙門氏菌檢測采取的是二級采樣方案,N=5, c=0, m=0, n為同一批次產品應采集的樣品件數,c為最大可允許超出m值的樣品數,m為致病菌指標可接受水平限量值,從一批產品中采集5個樣品,只要有一個樣品檢測出沙門氏菌,就可以判定該產品為不合格產品。
作為消費者,我們應該如何預防沙門氏菌污染食品呢?
一定要牢記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食品安全五要點”,保持清潔,生熟分開,食物要徹底煮熟燒透,在安全的溫度下保存食物以及使用安全的水和食物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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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通過具體案例,一起學習GB 31650-2019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1-2022 食品中41種獸藥最大殘留限量這2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
2020年,某市開發區豬肉攤銷售的豬肉,檢測出氯丙嗪數值為3.9μg/kg,不符合《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中氯丙嗪不得檢出的規定。氯丙嗪,又名冬眠靈,屬鎮靜劑類藥物,具有鎮靜、催眠、鎮吐、抗暈眩等功效。
2020年,某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78批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的公示,某公司商場銷售的鯽魚,地西泮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地西泮,又名安定,為鎮靜劑類藥物。
氯丙嗪和地西泮,都屬于鎮靜劑類藥物,被一些養殖戶違規添加至飼料中,目的是通過抑制養殖類動物活動,達到“短期育肥”的效果,增重催肥,縮短出欄時間,或在長途運輸過程中減少其應激反應,進而降低死亡率。鎮靜劑類藥物的濫用,會造成其在動物體內大量殘留,并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長期蓄積會引發人體食物中毒、肝臟和腎臟病變等,直接危害人體健康。
為了限制獸藥的超量使用,我國有2個重要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分別是GB 31650-2019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和GB 31650.1-2022 食品中41種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1-2022 是GB31650-2019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的增補版,與GB 31650-2019配套使用。
GB 31650-2019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這個標準規定了動物性食品中阿苯達唑等104種(類)獸藥的最大殘留限量;規定了醋酸等154種允許用于食品動物,但不需要制定殘留限量的獸藥;規定了氯丙嗪等9種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獸藥。本案中的氯丙嗪和地西泮,均屬于允許作治療使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獸藥。
如果違規使用獸藥,會有什么樣的法律責任呢?
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 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強制性標準、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規定,科學合理使用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肥料等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使用安全間隔期或者休藥期的規定;不得超范圍、超劑量使用農業投入品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
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七十條,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農產品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或者銷售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合物的農產品,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經營、追回已經銷售的農產品,對違法生產經營的農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予以監督銷毀,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農產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對農戶,并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有許可證的吊銷許可證,并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何預防獸藥殘留量超標呢?
第一,嚴格規范獸藥鎮靜劑的安全生產和使用,生產企業應根據國家標準《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依法生產、經營和使用獸藥鎮靜劑。
第二,加強飼養管理,推進科學化、規模化養殖。推行科學化養殖,改善飼料配比,提高養殖環境,嚴禁向飼料中添加獸藥鎮靜劑。針對長途運輸易出現應激綜合癥,導致家畜出現精神沉郁或亢奮、發熱、疲勞無力、昏迷甚至死亡的現象,采用科學的診治和預防措施。
第三,加大宣傳力度,公開食品中獸藥鎮靜劑殘留數據,發揮媒體作用,形成輿論監督的強大社會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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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一起學習《食品安全法》對餐飲企業違法使用地溝油進行重罰的案例。
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老油”,也就是常說的地溝油,成都高新區起航巴蜀印象火鍋店負責人付某被判賠約1376萬元,處有期徒刑10年。
2020年11月23日,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在接到“起航巴蜀印象火鍋店涉嫌使用回收油”的舉報線索后,迅速聯合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連夜對該店進行執法檢查。執法人員在后廚檢查時,發現用于回收火鍋鍋底油料的工具與原材料,立即對現場火鍋底料與油進行抽檢,并查封扣押了該店用于回收火鍋鍋底油料的工具。
經查,2018年4月,該火鍋店負責人付某某授意該火鍋店的廚師長、后廚領班朱某某、徐某某參與餐后廢棄油脂提煉,通過過濾、沉淀等方法,將顧客食用后的餐后廢油,回收加工制成“老油”,再將“老油”添加到新的全牛油紅鍋鍋底和鴛鴦鍋的紅鍋鍋底中,對外銷售供顧客食用。經鑒定,2018年4月至2020年11月22日,該店生產、銷售添加“老油”的火鍋鍋底金額達137萬元。
2021年12月15日,成都高新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被告人付某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260萬元;對被告人朱某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10萬元;對被告人徐某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6萬元;同時責令被告付某在判決生效后10日內在成都市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并向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成都高新區檢察院支付賠償金1376萬余元。該案宣判后,付某、徐某不服一審判決,向成都中院提出上訴,成都中院于今年3月15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什么是地溝油?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的意見》的規定,“地溝油”一般是指用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的油脂。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這起案例,由于涉案時間長,該店不可能單獨向消費者進行賠償,所以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的十倍賠償原則,向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成都高新區檢察院支付賠償金1376萬余元。
這個案例,除了涉及到了食品安全法以外,還涉及到刑法。刑法的第一百四十四條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涉案金額五十萬元以上,就可以界定為情節特別嚴重,本案的涉案金額137萬元,就屬于情節特別嚴重,所以被告人付某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事關社會安全穩定大局,是重要的民生問題,所以要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來建立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今天的課程講授到此,謝謝大家,再見。
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通過《鼠頭鴨脖事件》,討論分析《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罰到人的典型案例。
2023年,中國市場監管行政處罰文書網公布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江西南昌“鼠頭鴨脖”涉事企業江西中快后勤服務有限公司被罰款1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325.5元,三名責任人朱某某、陶某某、易某某分別被處以去年收入的10倍、9倍、8倍罰款,共計706萬元。
讓我們一起回顧一下整個事件。
2023年6月1日,江西某學院學生在食堂吃出疑似為“鼠頭”的異物,工作人員表示是鴨脖,異物被涉事食堂工作人員事發當日丟棄。一則“江西一高校飯菜中疑吃出老鼠頭”的視頻在網絡傳播,引發廣泛關注。6月17日,江西聯合調查組公布調查結果,判定異物為老鼠類嚙齒動物的頭部。
朱某某、陶某某作為江西中快后勤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總監,易某某作為該食堂一樓運營管理第一責任人,未依法落實企業食品安全責任,對經營的食堂多次出現經營混有異物的食品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作出處罰如下:
1.對朱某某處以2022年度從該后勤服務有限公司取得收入284427.42元的10倍罰款,即人民幣2844274.2元,上繳國庫;
2.對陶某某處以2022年度從該后勤服務有限公司取得收入231580.98元的8倍罰款,即人民幣1852647.84元,上繳國庫;
3.對易某某處以2022年度從該后勤服務有限公司取得收入251540.4元的9倍罰款,即人民幣2263863.6元,共計706萬元。
處罰到人,是《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對食品安全法的一個重要補充。《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明確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等單位有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違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給予處罰外,有故意實施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性質惡劣,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三種情形之一的,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鼠頭鴨脖”事件給從事食品安全工作的企業人員提了個醒,食品安全無小事,提高食品安全意識,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實事求是,才是解決問題、平息輿情的最好辦法。
今天的課程講授到此,謝謝大家,再見。
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通過匯總分析,深入了解食品生產企業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從而幫助食品生產企業守法經營,規避風險。
有食品企業負責人問我,劉老師,我總擔心企業出現違法行為,您能不能匯總一個文件,告知我可能存在哪些違法行為,我們才好提前規避。
那么我們就依據《食品安全法》,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梳理一下。
對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同的違法行為,承擔的法律責任不一樣,我國現行的《食品安全法》規定了以下幾種行政處罰形式:警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罰款;吊銷許可證;拘留(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如果按照罰款金額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不違法行為嚴重性劃分,可以劃分為五檔:
第一檔,也是最輕的一檔,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涉及的的違法行為是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
第二檔,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涉及到的違法行為分別是:
1.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拒絕、阻撓、干涉有關部門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事故調查處理、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的。
3.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者未按規定對采購的食品原料和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進行檢驗的;
4.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或者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
5.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的;
6.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的;
7.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
8.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要求銷售食品的;
9.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者未按備案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的;
10.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未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標簽等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
11.特殊食品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建立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報告的;
12.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或者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的;
13.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的;
14.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
15.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用水,使用洗滌劑、消毒劑,或者出廠的餐具、飲具未按規定檢驗合格并隨附消毒合格證明,或者未按規定在獨立包裝上標注相關內容的。
16.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未按規定對生產的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驗的。
17.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未按照規定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
第三檔,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涉及到的違法行為包括:
1.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未按規定進行標示的;
2.生產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
3.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
4.食品生產經營者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
第四檔,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涉及到的違法行為包括:
1.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的;
2.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
3.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4.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5.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6.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7.生產經營未按規定注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的;
8.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業以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
9.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的;
10.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
11.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
12.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或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的。
第五檔,也是食品安全法中處罰最嚴的一檔,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涉及到的違法行為包括: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經營上述食品;
2.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3.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或者生產經營其制品;
4.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5.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6.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
7.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
讓企業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心存敬畏之心,才有助于食品生產企業規避風險。
本次課程講授到此,謝謝大家,再見。
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通過蘇丹紅事件,了解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食品生產企業違規添加非食用物質面臨的法律責任。
2005年2月,英國食品標準局在官方網站上公布了一份通告:亨氏、聯合利華等30家企業的359種食品中可能含有具有致癌性的工業染色劑蘇丹紅一號。隨后,一場聲勢浩大的查禁“蘇丹紅一號”的行動席卷全球。3月2日,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向社會通報,經檢測確認,廣東亨氏美味源辣椒醬中含有“蘇丹紅一號”,成為國內首次發現含有蘇丹紅一號的食品。
蘇丹紅是一種人工合成的偶氮類化工染色劑,主要為機油、鞋油、油彩、彩色蠟等工業產品染色,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根據結構式的不同將其分為蘇丹紅Ⅰ、Ⅱ、Ⅲ和Ⅳ四種類型,國際癌癥研究機構把化學致癌物分為4個等級:人類致癌物(一級)、人類可能致癌物(二級)、動物致癌物(三級)以及非人類致癌物(四級),其中蘇丹紅Ⅰ、Ⅲ、Ⅳ被歸類為三級致癌物,蘇丹紅Ⅱ被歸類為二級致癌物。
早在1995年歐洲各國家已禁止將蘇丹紅其作為色素添加在食品中,我國也從未批準蘇丹紅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然而總有利欲熏心的商家鋌而走險,他們看中了蘇丹紅顏色鮮艷、對光不敏感、不易褪色的特點,用它來解決染色食品因長期放置而變色的問題,獲取不當利潤。
之后根據當時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數據顯示,全國共有18個省市30家企業的88個樣品中都檢測出了工業用染色劑—蘇丹紅一號。經過仔細的排查了解之后,調查組發現,廣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是“涉紅”食品的最終源頭。隨后,該公司的兩個主要涉案人員譚偉棠、馮永華于4月9日被公安部門刑拘,并與次年宣判,譚偉棠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30萬元。馮永華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2006年11月,北京市工商部門發現產自河北的“紅心”咸鴨蛋含有蘇丹紅四號,它的毒性比蘇丹紅一號更強。后經調查確認,是農戶在飼料中添加了蘇丹紅四號,導致鴨蛋中含有了此色素。商家利用消費者喜愛紅心蛋的心態炮制人工蛋,但實際上鴨蛋蛋黃無論紅、黃營養價值是一樣的。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經營上述食品,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并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為嚴厲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衛生部陸續制定了《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以下是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及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種。
吊白塊,可能添加到腐竹、粉絲、面粉、竹筍中
蘇丹紅,可能添加到辣椒粉、含辣椒類的食品(辣椒醬、辣味調味品)
王金黃、塊黃,可能添加到腐皮中
蛋白精、三聚氰胺,可能添加到乳及乳制品中
硼酸與硼砂 腐竹,可能添加到肉丸、涼粉、涼皮、面條、餃子皮中
硫氰酸鈉,可能添加到乳及乳制品中
玫瑰紅B,可能添加到調味品中
美術綠,可能添加到茶葉中
堿性嫩黃,可能添加到豆制品中
工業用甲醛,可能添加到海參、魷魚等干水產品、血豆腐中
工業用火堿 ,可能添加到海參、魷魚等干水產品、生鮮乳中
一氧化碳,可能添加到金槍魚、三文魚中
硫化鈉,可能添加到味精中
工業硫磺,可能添加到白砂糖、辣椒、蜜餞、銀耳、龍眼、胡蘿卜、姜等
工業染料,可能添加到小米、玉米粉、熟肉制品等
罌粟殼,可能添加到火鍋底料及小吃類
革皮水解物 ,可能添加到乳與乳制品、含乳飲料
溴酸鉀,可能添加到小麥粉
β-內酰胺酶(金玉蘭酶制劑),可能添加到乳與乳制品
富馬酸二甲酯,可能添加到糕點
廢棄食用油脂,可能添加到食用油脂
工業用礦物油,可能添加到陳化大米
工業明膠,可能添加到冰淇淋、肉皮凍等
工業酒精,可能添加到勾兌假酒
敵敵畏,可能添加到火腿、魚干、咸魚等制品
毛發水,可能添加到醬油等
工業用乙酸 ,可能用于勾兌食醋
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類藥物(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等),可能存在于豬肉、牛羊肉及肝臟等
硝基呋喃類藥物,可能存在于豬肉、禽肉、動物性水產品
玉米赤霉醇 ,可能存在于牛羊肉及肝臟、牛奶
抗生素殘渣,可能存在于豬肉中
鎮靜劑,可能存在于豬肉中
熒光增白物質,可能添加到雙孢蘑菇、金針菇、白靈菇、面粉
工業氯化鎂、磷化鋁,可能添加到木耳中
餡料原料漂白劑,可能添加到焙烤食品
酸性橙Ⅱ,可能添加到黃魚、鮑汁、腌鹵肉制品、紅殼瓜子、辣椒面和豆瓣醬
氯霉素,可能添加到生食水產品、肉制品、豬腸衣、蜂蜜
喹諾酮類,可能添加到麻辣燙類食品
水玻璃,可能添加到面制品
孔雀石綠,可能添加到魚類
烏洛托品,可能添加到腐竹、米線等
五氯酚鈉,可能添加到河蟹
喹乙醇,可能添加到水產養殖飼料中
堿性黃,可能添加到大黃魚中
磺胺二甲嘧啶,可能添加到叉燒肉類
敵百蟲,可能添加到腌制食品中。
以上這些就是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在我們今后的工作中,這些食品可能需要引起我們的重視。本次課程講授到此,謝謝大家,再見!
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通過具體案例,一起學習《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生產企業無證生產及虛假標注生產日期案例違法行為的處罰條款。
夏某某有一個食品加工廠并有正規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陳某某租用夏某公司的部分場地并以該公司的名義生產食品。
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2022年6月10日現場檢查時發現,在成品庫房內發現了生產日期為2022年6月20日的產品,屬于典型的“早產食品”,存在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行為。
該案件涉案的貨值金額為180萬元。
這個案件中,存在哪些違法行為呢?總共存在三種違法行為。
第一,無證生產經營。陳某某租借夏某某的證照,本質上屬于無證經營,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122條的規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明確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該案件的貨值金額為180萬元,那么就可以處于1800萬元到3600萬元的罰款。
第二,為違法行為提供場地及生產條件。夏某某將廠房和食品生產許可證租借給陳某某屬于違法行為,同樣可以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22條進行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虛假標注生產日期。《食品安全法》第124條第五款規定,禁止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具體處罰措施同學們可以查閱《食品安全法》第124條第五款的規定。
今天的課程講授到此。謝謝大家,再見!
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通過一起蘆薈飲料案例,學習新食品原料標識標注的管理要求。
胡某在某超市購買了某款食品,該產品配料表上標注含有蘆薈,胡某提出普通蘆薈不是普通食品原料,是新食品原料,沒有標注食用人群和每日食用量警示語,對超市進行起訴,請求判令超市退貨退款并支付1000元賠償金。
這個案例我們主要講兩個問題,第一,蘆薈能不能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第二,新食品原料在管理上有什么要求?
衛生部等6部局關于含庫拉索蘆薈凝膠食品標識規定的公告中明確規定,只有庫拉索蘆薈凝膠能夠作為食品原料,每日食用量應不大于30 克,孕婦、嬰幼兒不宜食用,添加庫拉索蘆薈凝膠的食品必須標注“本品添加蘆薈,孕婦與嬰幼兒慎用”字樣和每日食用量警示語,并應當在配料表中標注“庫拉索蘆薈凝膠”。
什么是庫拉索蘆薈凝膠?在南美洲有個地方叫做庫拉索,這個地方生長的一種蘆薈,叫做庫拉索蘆薈,以庫拉索蘆薈的葉片為原料,經加工后制作成的,無色透明或者是乳白色凝膠就叫做庫拉索蘆薈。現在我們國家部分地區也種植庫拉索蘆薈。目前,蘆薈中只有庫拉索蘆薈凝膠可以作為食品原料,其它類型的蘆薈不允許添加到食品中。
除了庫拉索蘆薈凝膠外,人工種植年限五年內的人參,關山櫻花等,實際上都屬于新食品原料。
什么是新食品原料?依據《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第二條,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國無傳統食用習慣的以下物品,包括動物、植物和微生物;從動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離的成分;原有結構發生改變的食品成分;以及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實際上,很多新食品原料都有食用人群范圍,食用限量等要求,并需要在食品標簽上進行標注。
剛才提到新食品原料指的是在我國無傳統食用習慣的物品,那什么是傳統食用習慣,如何定性呢?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傳統食用習慣,是指某種食品在省轄區域內有30年以上作為定型或者非定型包裝食品生產經營的歷史,并且未載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根據這個定義,傳統食用習慣有二個界定要素,第一,在當地有三十年以上的食用歷史,可以依據縣志,之前的報刊來界定;第二,不是藥品,可以依據藥典來界定,如果在藥典中有這種物質,那它就不是新食品原料,而是屬于藥品。
今天的課程講授到此。謝謝大家,再見!
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我們都是消費者,當我們購買到過期、發霉食品的時候,或者因為不安全食品導致食源性疾病的時候,面對這些食品安全問題,我們應該如何應用法律武器來保護我們自己的合法權益呢,今天,我們一起學習《食品安全法》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條款,第148條,保護消費者食品安全權益的核心條款。
我們主要討論三個問題。
第一,碰到食品安全問題,消費者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獲得賠償,向誰要求賠償?
《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依據這個條款,獲得賠償應具有三個先決條件,第一,是消費者才能要求賠償,什么是消費者,依據消費者權益法第二條,消費者指的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人員,所以如果是經銷商采購的食品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就不能基于這個條款要求賠償;二是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三是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了損害。
另外,為了便于消費者維權,保護消費者的利益,第148條明確規定,消費者可以向不安全食品的經營者索賠,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 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后,食品生產者和經營者責任如何劃分?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第三,賠償金額如何確定?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價款十倍,指的是消費者購買的不安全食品支付的金額,譬如支付了200元,就可以要求2000元的賠償金,如果實際支付金額小,譬如只有20元,可以要求最低1000元的賠償。損失三倍的賠償金,指的是消費者因為不安全食品導致消費者產生的實際損失,譬如消費者因為食物中毒,住院治療花費了5000元,誤工損失了3000元,即便購買不安全食品僅僅支付了20元,也可以要求損失三倍的賠償金,也就是5000元加上3000元后的三倍,要求24000元的賠償金。
另外,《食品安全法》第148條也提到,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不需要向消費者進行賠償。
那什么是食品標簽瑕疵呢,我們在后期課程中會專題講解。謝謝大家,再見!
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現在市場上有不少職業打假人,專門針對食品標簽問題進行投訴舉報,要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企業進行處罰,職業打假人借機向生產經營企業索要高額賠償,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正常經營造成了很大的困擾。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如果食品標簽不合格,企業將面臨處罰,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同時該條款也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標簽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這個條款,食品標簽問題分為兩種情況,不合格或者瑕疵,如果食品標簽判定為不合格將會被罰款,如果判定為瑕疵,就是責令改正,基本不被罰款。另外,如果食品標簽問題被判定為不合格,存在虛假標注,那就屬于《食品召回管理辦法》規定的三級召回范疇,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必須召回這批不合格產品,損失慘重。如果食品標簽問題被判定為瑕疵,依據《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以采取補救措施后繼續銷售,不需要召回。所以,食品標簽問題究竟是判定為不合格,還是瑕疵,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影響很大。
那么,食品標簽的哪些問題會被判定為瑕疵,什么情況下會被判定為不合格呢?
我們仔細研究《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原文,食品標簽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這里提到了兩個要素,一是不會影響食品安全;二是不會誤導消費者,也就是說,只有這兩個前提條件同時具備時,才能判定為瑕疵。
《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認定標簽、說明書瑕疵,應當綜合考慮標注內容與食品安全的關聯性、當事人的主觀過錯、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選擇等因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標簽、說明書瑕疵:
(一)文字、符號、數字的字號、字體、字高不規范,出現錯別字、多字、漏字、繁體字,或者外文翻譯不準確以及外文字號、字高大于中文等的;
(二)凈含量、規格的標示方式和格式不規范,或者對沒有特殊貯存條件要求的食品,未按照規定標注貯存條件的;
(三)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配料使用的俗稱或者簡稱等不規范的;
(四)營養成分表、配料表順序、數值、單位標示不規范,或者營養成分表數值修約間隔、“0”界限值、標示單位不規范的;
(五)對有證據證明未實際添加的成分,標注了“未添加”,但未按照規定標示具體含量的;
(六)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情節輕微,不影響食品安全,沒有故意誤導消費者的情形。
那哪些食品標簽問題可以直接判定為不合格呢?
預包裝食品無標簽
與衛生、營養等食品安全要求有關的不合格
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
必要信息漏標的,包括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產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生產許可證編號;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但是,對沒有特殊貯存條件要求的食品,未按照規定標注貯存條件的可以判定為瑕疵。
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未按照規定顯著標示的。
含有虛假內容,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
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虛假,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不一致,未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沒有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沒有中文標簽。
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標簽上有藥品的
食品添加劑超范圍的
很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因為食品標簽問題屢屢遭受職業打假人的投訴舉報,讓企業苦不堪言,所以希望同學們能夠認真學習GB 7718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GB 28050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這兩個標準。謝謝大家,再見!
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現在市場上有一部分職業打假人,專門針對食品標簽問題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食品標簽進行投訴舉報,索要高額賠償,讓企業煩不勝煩,碰到這種惡意索賠的情況,食品生產企業如何應對呢?今天,我們通過一起拉絲素肉產品含牛肉粉被投訴舉報的案例,深入學習《食品安全法》的相關條款。
2023年,有一個食品生產企業被投訴舉報了,投訴者購買了總計5000元該企業生產的產品“拉絲素肉(大豆蛋白制品)” ,投訴的理由是產品名稱叫做“拉絲素肉”,但是配料表標注含有牛肉粉,投訴者認為既然是素肉,就不應該含有動物性原料,投訴舉報該企業誤導消費者,要求十倍賠償金5萬元。 投訴舉報的依據是GB7718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3.4條款:食品標簽應真實、準確,不得以虛假、夸大、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也不得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以及《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生產經營者對其提供的標簽、說明書的內容負責”。
這個案件,我們研究分析三個問題,第一,“素肉”,是不是必須是全素食?第二,素肉中添加牛肉粉,是不是誤導消費者?第三,投訴者的訴求是否滿足《食品安全法》賠償的前提條件?
我們先分析第一個問題,也是最關鍵的問題,“素肉”,是不是必須是全素食?
該產品執行標準為SB/T 10649《大豆蛋白制品》,該標準對于產品的定義:以大豆蛋白為主要原料,配以相關的輔料,經浸泡、脫水…等工藝加工制成的食品。根據本產品的執行標準,對于添加輔料的類別并沒有具體要求,沒有不能添加動物性原料的禁止性規定,也就是說大豆蛋白制品中是可以添加牛肉粉等動物性原料,拉絲素肉屬于豆蛋白制品,是可以添加牛肉粉的。
第二,素肉中添加牛肉粉,是不是誤導消費者?投訴者提出該企業存在誤導消費者的行為。正常來說,商家誤導消費者的主觀意圖都是為了獲得更高的利潤,但眾所周知,牛肉粉價格遠高于大豆蛋白,生產企業在產品中添加牛肉粉,其目的是為了改進產品的風味,提高產品品質,實際上是增加了產品成本,降低了產品利潤,可以充分地證明該企業無主觀故意誤導消費者的企圖。
第三,是否構成《食品安全法》賠償的前提條件?
《食品安全法》第148條: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依據這個條款,獲得賠償應具有三個先決條件,并且這三個條件需要同時成立。
第一,只有消費者才能要求賠償。什么是消費者,依據消費者權益法第二條的規定,消費者指的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人員,本案例中,投訴者購買的“拉絲素肉”高達五千元,而“拉絲素肉”的保質期只有6個月,正常的消費者不可能購買這么多食品,充分說明投訴者購買的目的是為了獲取暴利,并不是消費者,不屬于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的保護對象。
第二,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才可能獲得賠償。本案例中,被投訴企業出示了該產品合格的檢驗報告,而投訴者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第三,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了損害時才能獲得賠償。本案例中,投訴者沒有任何醫院診斷證明、醫療證明或者其它證明材料證明其受到損害。
這是我自己親身經歷的案例,我幫助企業進行了以上分析,企業形成了書面材料遞交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企業的解釋說明得到了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認可,該企業沒有進行賠償,也未遭受處罰。所以,掌握《食品安全法》,不管是對企業,還是對消費者,都是非常有意義的事。
本期課程講授到此,謝謝大家。
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我國對食品生產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很多想要建立食品加工廠的企業在申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時會有很多疑問,今天,我們就依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通過問答的形式,逐條解答。
1.能否以個人名義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
不可以。《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十條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可以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
2.哪些食品可以申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
并不是所有的食品都可以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譬如初級農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就不需要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按照以下食品類別提出: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3.應該向什么部門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
一般來說,向縣級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普通食品生產許可證。如果是特殊食品,向省級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食品類別和食品安全風險狀況,確定市、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權限。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食鹽等食品的生產許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
4.申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需要什么條件?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保健食品生產工藝有原料提取、純化等前處理工序的,需要具備與生產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前處理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申請食品生產許可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二)食品生產設備布局圖和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
(三)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
(四)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 申請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產許可,還應當提交與所生產食品相適應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以及相關注冊和備案文件。
6.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審查流程是怎樣的?
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審查分為資料審查和現場核查。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如果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進行現場核查。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食品生產許可現場核查時,應當按照申請材料進行核查。對首次申請許可或者增加食品類別的變更許可的,根據食品生產工藝流程等要求,核查試制食品的檢驗報告。試制食品檢驗可以由生產者自行檢驗,或者委托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檢驗。
現場核查應當由食品安全監管人員進行,根據需要可以聘請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核查人員參加現場核查。核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員應當出示有效證件,填寫食品生產許可現場核查表,制作現場核查記錄,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后,由核查人員和申請人在核查表和記錄上簽名或者蓋章。申請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核查人員應當注明情況。
申請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在產品注冊或者產品配方注冊時經過現場核查的項目,可以不再重復進行現場核查。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委托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受理的食品生產許可申請進行現場核查。特殊食品生產許可的現場核查原則上不得委托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施。
核查人員應當自接受現場核查任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生產場所的現場核查。
7.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需要多長時間?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多長?
市場監督管理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發放生產許可證的決定。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第二十三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申請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等情況,對符合條件的,作出準予生產許可的決定,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食品生產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作出不予許可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8.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需要多長時間?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多長?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日期為許可決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為5年。
9.什么情況下需要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食品生產者名稱、現有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設備設施、食品類別等事項發生變化,需要變更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食品生產者的生產場所遷址的,應當重新申請食品生產許可。
食品生產許可證副本載明的同一食品類別內的事項發生變化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食品生產者的生產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生產要求,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10.如果沒有食品生產許可證私下生產銷售食品,會被處罰嗎?
會被處罰。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本次課程講授到此,謝謝大家,再見。
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按照特法優先的原則,食品安全由于其特殊性有單獨的法規《食品安全法》,但是除了食品外,大多數的工業產品,譬如服裝、家電等在質量方面適用的法規是《產品質量法》。今天,我們通過一起產品質量案例,掌握如何界定產品質量瑕疵與缺陷。
某餐館老板在某百貨公司買到一臺冰箱,冰箱附有產品合格證。餐館老板買回冰箱后6天,發現冰箱噪音太大,就去找百貨公司交涉,百貨公司說冰箱一開始使用時有些噪音是正常的,過一段時間就會好。沒過多長時間,冰箱制冷速度越來越慢。餐館老板再去找百貨公司,百貨公司說冰箱的問題只是制冷速度慢,屬于瑕疵,不屬于缺陷,不應該賠償,并且冰箱不是他們生產的,此事只有生產廠家才能解決,因此讓餐館老板去找生產廠家。餐館老板覺得生產廠家離本市有上千公里,況且冰箱又不像小件物品,可以來回搬運,只有先找百貨公司,讓百貨公司找生產廠家。餐館老板遭到百貨公司拒絕,于是餐館老板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百貨公司對冰箱進行維修,如修理不好,應負責退貨。
下面,我們根據結合《產品質量法》對本案例進行剖析。
第一,該冰箱產品質量問題屬于瑕疵還是缺陷?
依據《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瑕疵,是指產品質量不符合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質量標準,但是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或者未喪失原有的使用價值。
依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準。
本案例中,冰箱制冷功能嚴重不足,產品質量問題屬于缺陷,不屬于瑕疵。
第二,百貨公司是否應該對售出的冰箱承擔賠償責任?
《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規定,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百貨公司應對餐館購買的冰箱進行退貨,然后向冰箱的生產者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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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學習《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對于檢測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的相關處罰條款。
某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為了獲利,采取賄賂檢測機構負責人的手段,讓某檢測機構為其生產經營的不合格農產品出具了合格的檢測報告。
什么是農產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二條規定,農產品,是指來源于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等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
本案例中,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實際上屬于虛假檢驗檢測報告。什么是屬于虛假檢驗檢測報告呢?
根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虛假檢驗檢測報告:
(一)未經檢驗檢測的;
(二)偽造、變造原始數據、記錄,或者未按照標準等規定采用原始數據、記錄的;
(三)減少、遺漏或者變更標準等規定的應當檢驗檢測的項目,或者改變關鍵檢驗檢測條件的;
(四)調換檢驗檢測樣品或者改變其原有狀態進行檢驗檢測的;
(五)偽造檢驗檢測機構公章或者檢驗檢測專用章,或者偽造授權簽字人簽名或者簽發時間的。
本案例中,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檢測機構和檢測人員將會面臨什么樣的處罰呢?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檢測人員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沒收所收取的檢測費用,檢測費用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檢測費用一萬元以上的,并處檢測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應當與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因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出具虛假檢測報告導致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檢測人員,終身不得從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不得聘用上述人員。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有前兩款違法行為的,由授予其資質的主管部門或者機構吊銷該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的資質證書。
另外,《食品安全法》也有相類似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八條的規定食品檢驗機構、食品檢驗人員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撤銷該食品檢驗機構的檢驗資質,沒收所收取的檢驗費用,并處檢驗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檢驗費用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依法對食品檢驗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食品檢驗人員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食品檢驗人員給予開除處分。另外,因此受到開除處分的食品檢驗機構人員,自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內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因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出具虛假檢驗報告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開除處分的食品檢驗機構人員,終身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食品檢驗機構聘用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的人員的,由授予其資質的主管部門或者機構撤銷該食品檢驗機構的檢驗資質。并且,食品檢驗機構出具虛假檢驗報告,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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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通過具體案例,一起學習標準化法和《食品安全法》中關于標準的一些核心條款。
曾經有個食品企業管理人員曾經問我幾個問題。
第一,他們生產的產品,該如何選擇標準呢?是選擇國家標準好,還是自己去備案企業標準好呢?
第二,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備案的企業標準是不是必須高于國家標準?
第三,如果產品檢測時候出現了檢測指標低于企業標準的要求,但是高于國家標準的要求,怎么辦,會被處罰嗎?
首先,我們簡單介紹一下標準的分類分級?
根據標準化法第二條的規定,標準(含標準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國家鼓勵采用推薦性標準。基于以上分析,強制性標準是最低要求,推薦性標準的技術要求高于強制性標準。
食品企業該如何選擇執行標準呢,究竟是選擇國家標準,還是備案企業標準好呢?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條規定,國家鼓勵食品生產企業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在本企業適用,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食品生產企業不得制定低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要求的企業標準。
根據以上條款,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是企業需要達到的最低技術要求,但是為了推動企業重視質量,提升質量水平,國家鼓勵食品生產企業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所以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質量水平決定,如果企業產品的質量水平高于同行業水平,并且想持續提升自身質量管理水平,可以選擇自己制定企業標準。
如果產品檢測時候出現了檢測指標低于企業標準的要求,但是高于國家標準的要求,怎么辦,會被處罰嗎?
如果產品檢測指標低于國家標準的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將會面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的處罰,但是如果食品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但不符合食品所標注的企業標準規定的食品安全指標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不會直接罰款,而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責令食品經營者停止經營該食品,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改正。從這個條款我們可以看出,國家鼓勵支持企業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要求的企業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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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今天,我們通過具體案例,一起學習《廣告法》,了解食品廣告的一些注意事項。
某地市場監管局在對某保健食品專賣店檢查時發現,該營業場所內正在舉行講座宣傳,銷售保健食品,宣傳其產品“具有抗癌和抗腫瘤的作用,保護肝臟,預防老年癡呆”等功效,現場有大量老年人聚集。市場監管局判定其廣告為虛假廣告,依據《食品安全法》和《廣告法》對該專賣店進行了處罰。
通過這個案例,我們來介紹《食品安全法》和《廣告法》對食品廣告宣傳的一些核心條款。
我們講三個問題,第一,這個案例被判定為虛假廣告,什么是虛假廣告?第二,食品類廣告有哪些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第三,如果廣告違法,將會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
什么是虛假廣告,我們可以在《廣告法》的第二十八條找到答案,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一)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三)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四)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第二,食品類廣告有哪些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和《廣告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廣告法》第十八條 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二)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三)聲稱或者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與藥品、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
(五)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第二十條 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
《廣告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酒類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誘導、慫恿飲酒或者宣傳無節制飲酒;(二)出現飲酒的動作;(三)表現駕駛車、船、飛機等活動;(四)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增加體力等功效。
除了以上條款外,《廣告法》第九條規定,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
(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四)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
(五)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
(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八)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九)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十)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廣告內容涉及的事項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
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
第十二條 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
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
禁止使用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作廣告。
第十三條 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第三十八條 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應當依據事實,符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
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對在虛假廣告中作推薦、證明受到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利用其作為廣告代言人。
第三十九條 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廣告,但公益廣告除外。
第四十條 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大眾傳播媒介上不得發布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游戲廣告。
針對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勸誘其要求家長購買廣告商品或者服務;
(二)可能引發其模仿不安全行為。
除了《廣告法》的基本要求外,商業廣告還有其他的一些要求,如2006年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關于對廣告中使用黨和國家領導人名義的違法行為進行檢查的通知》明確規定,禁止在商品及其包裝物上使用和出現黨和國家領導人(包括已離職或已故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形象、題詞,以及任何涉及黨和國家領導人名義的表現形式。禁止企業利用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名義和形象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宣傳促銷活動,不得使用黨和國家領導人(包括已離職或已故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形象、題詞,或使用特型演員以領導人形象推銷產品或者服務。
第三,如果發布的廣告違法,將會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
如果食品出現虛假廣告,就會依據《廣告法》進行處罰,《廣告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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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當我們碰到食品安全問題時,該如何進行投訴舉報,如何維權?今天,我們一起學習《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的核心條款。
首先我們講第一個問題,投訴和舉報的差異。
投訴,就是消費者購買商品的時候,和對方發生爭議,然后要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調節,雙方同意后可以撤訴。舉報,就是我們發現了經營者有違法行為,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反映,提供線索,市場局進行調查,如果存在違法行為就必須要對商家進行處罰。
第二,投訴舉報電話的差異?
有2個常用的投訴電話號碼,分別是12315和12345,它們有什么區別呢?
12315是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12345是政務服務便民熱線。
12315電話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接聽,12345由當地政府負責接聽。如果在消費過程中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譬如碰到短斤少兩,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發現制假窩點,那就撥打12315,這樣解決問題的速度可能會更快。
12345受理訴求的范圍和內容更加廣泛,除了消費問題以外,其他問題也可以通過這個電話進行投訴舉報。當地政府會按照反映的內容安排各個職能部門進行分類處理,最后再反饋給訴求人。
第三,投訴舉報應該提供哪些材料?
進行投訴舉報,應該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訴人的姓名、電話號碼、通訊地址;
(二)被投訴人的名稱(姓名)、地址;
(三)具體的投訴請求以及消費者權益爭議事實。
投訴人采取非書面方式進行投訴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當記錄前款規定信息。
委托他人代為投訴的,除以上材料外,還應當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權限和期限,由委托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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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好,歡迎來到《食品標準與法規》的課堂。
有一家食品企業,市場監管管理局對其產品監督抽查時發現,菌落總數超標,判定為不合格,要求企業召回,結果企業未按照要求進行召回,遭到了處罰。通過這個案例,我們今天要介紹的是《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的一些核心條款。主要包括以下問題:
第一,什么樣的食品需要食品生產經營者召回?
第二,如何召回不安全食品?
第三,召回等級是如何劃分的呢?
第四,召回應該在什么時候啟動?
第五,應該在多長時間內完成召回?
第六,召回的食品如何處置?
首先我們討論第一個問題,哪些食品需要召回?
《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第二條明確規定,出現了不安全食品,就要停止生產經營、進行召回和處置。那什么是不安全食品呢,不安全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以及其他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食品。
第二,食品生產經營者如何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屬于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經營,采取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告知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停止生產經營、消費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食品生產經營者未依法停止生產經營不安全食品的,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止生產經營不安全食品。
第三,召回等級是如何劃分的呢?
依據《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第十三條,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的嚴重和緊急程度,食品召回分為三級:一級召回指的是食用這種不安全食品后已經或者可能導致嚴重健康損害甚至死亡的,二級召回指的是食用后已經或者可能導致一般健康損害的,三級召回,指的是標簽、標識存在虛假標注的食品。
第四,召回應該在什么時候啟動?
一級召回,食品生產者應當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后24小時內啟動;二級召回:食品生產者應當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后48小時內啟動召回;三級召回,食品生產者應當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后72小時內啟動召回,對于標簽、標識存在瑕疵,食用后不會造成健康損害的食品,食品生產者應當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第五,應該在多長時間內完成召回呢?
依據《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食品生產者應當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一級召回,20個工作日內完成二級召回,30個工作日內完成三級工作。
第六,召回的食品如何處置?
依據《食品召回管理辦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因停止生產經營、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場的不安全食品采取補救、無害化處理、銷毀等處置措施。食品生產經營者未依法處置不安全食品的,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依法處置不安全食品。
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腐敗變質、病死畜禽等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立即就地銷毀。不具備就地銷毀條件的,可由不安全食品生產經營者集中銷毀處理。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集中銷毀處理前,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對因標簽、標識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產者可以在采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補救措施。
對不安全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能夠實現資源循環利用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食品生產經營者對不安全食品處置方式不能確定的,應當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意見進行處置。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如實記錄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不安全食品的名稱、商標、規格、生產日期、批次、數量等內容。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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